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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 不能再开大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02 东方今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下月起实施

  今报讯开着大货车在公路上狂奔的司机竟然打起了瞌睡……这种现象有望得到遏止。8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司机不得连续驾驶4个小时以上。

  《规定》明确要求,驾驶员除必须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外,年龄还不得超过60周岁,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货运站须将超限、超载车堵截在站内,一旦货运站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记者 邹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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