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个别村民阻挠企业用地 被征土地上搭起棚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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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49 温州新闻网 | |||||||||||
据了解,2000年底,乐清市天盛双金属有限公司在柳市镇东风村征用集体土地2.56亩,后经省政府发文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用,该土地性质转为了国家所有。然而此后,该村林某等14名村民则认为,这些土地系他们承包用地,不在征用之列,有关方面批准该用地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土地承包权。为此,他们先后状告省政府和乐清市政府,但均被裁定驳回起诉。法院认为,林某等14名村民主张的这块讼争土地,已由省政府批准征用,其土地性质已转为国家所有,因此林某等人与该讼争土地已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天盛双金属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这些村民的官司已经败诉,但他们还是不甘罢休,竟然变着手法阻挠企业用地,在这块土地上搭起了5间棚屋。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一名自称姓屠的村民说,这些棚屋是他和部分村民于数天前搭建的,由于这些土地的征用手续并不合法,被征用后他们没了承包地,所以只能在这里搭建棚屋,出租给他人以维持生计。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市镇镇长陈宣安。他明确表示,天盛双金属有限公司征用的这块土地,手续合法有效,部分村民在此搭建棚屋的行为属违法,他们将会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卢正会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他们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组织力量对此进行调查,一旦确认这些搭建的棚屋属于非法建筑的,他们将根据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拆除。(温州日报记者吴庆生 实习生 陈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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