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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关注社会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2: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茗实习生张刚申美)我市被征地农民非常关注自身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昨天上午纷纷通过本报开通的两部热线电话咨询相关政策。

  村民渴望了解社保政策

  热线开通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8时50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相关部门前来接听热线的同志已经全部进入紧张的接听状态。许多村民对参加社会保障一事非常关心,所提问题涉及土地被征后的就业政策,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村民转居民户口如何办理,如何享受低保,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何缴纳和享受等等,其中询问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的占到了50%以上。

  参照市政府45号文件执行的长安、周至等区县也有村民打来电话,询问自己所在区县的参保政策。

  积极参保才能最终受益

  接听的电话中,大多数村民都有参保意向,但也有新征地村民表示,养老保险金是从自己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的,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障。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志解释道,虽然新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是从土地补偿费中扣除的,但仍旧如数用在了大家身上,且如果将来自己的寿命大于平均寿命,多出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财政支出;即使没有到平均寿命,剩余款额也是要全部退还其法定继承人的。对村民来说,一点都不吃亏。只有参加统一的社会保障,才是真正对自己的后半生负责。

  一些已征地农民反映当年的征地补偿款较低,缴纳社保金存在困难。工作人员也耐心给其解释政策,表示对已征地农民补偿水准相对低的问题,在其参保时财政上专门给予了23%~30%的补助,个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同意,可以考虑分期缴纳。希望他们对自己负责,积极参保,

  配套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

  雁塔区西八里村朱先生等人询问已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程序,工作人员向其解释,我市已征地农民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标准已经正式出台,具体的办理程序,国土、公安、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加紧工作,政策很快也将出台。

  黄雁村尚女士等人询问,根据政策,已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由村组和个人合理分担,但是具体如何分担,按照怎样的比例分担?工作人员答复说,由于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如何分担还需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进一步的细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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