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主任王毛弟因受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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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4:2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涂莉 邢怡 实习生涂玲 黎宗原) 10个月内,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主任王毛弟索取了77万元的贿金,全部是工程回扣款。昨日上午,他因涉嫌受贿罪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法庭将择期宣判。 王毛弟今年46岁。检方指控:2002年4月,王毛弟明知武汉某工贸公司不具建筑资质,仍同意由该公司承建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5700余平方米的基建项目,并提出每平方米提取
昨日庭审,王毛弟对指控没有异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