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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试管痴儿”父母告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院一审判决:提供“保胎及孕期保健服务”的医院负20%责任

  四川今天消息 据今天《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崇州市一对久婚不育的中年夫妇想得到一个孩子,通过“试管婴儿”手术,妻子成功受孕,但最终结果却让这对夫妇痛苦不已:生下来的孩子是一个患先天性脑愚的“痴儿”,无生活自理能力,一辈子要人照顾。这对夫妇将孕期为妻子作“保胎及孕期保健服务”的崇州某医院推上了被告席。42岁的高建兵和
39岁的李蕴是崇州一家卫生院的药剂师,两人1995年结婚一直没孩子。2002年7月2日,李蕴到华西二医院做第四次“试管婴儿”手术(前面做三次失败了),结果胚胎培育成功。同年11月7日,李蕴接受胚胎成功怀孕,这让夫妇俩狂喜不已。随后,李蕴继续在该医院接受保胎及孕期保健服务。2003年2月10日,华西二医院主治医生对李蕴作了检查,告诉她,胎儿发育情况较好,可以在当地医院建卡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同年2月25日,李蕴在崇州市某二级甲等医院建卡,接受该医院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5个月后即7月26日,李蕴在该院自然分娩出一男婴,取名高小滨。但几天后医院体检表明,婴儿患有“唐氏综合症”,这是一种严重的出生缺陷病,又称先天愚。今年初,高建兵夫妇俩将崇州市某医院推上了被告席。高建兵称:他们在崇州某医院建卡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双方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针对李蕴怀孕时已年满35周岁、属晚育的情况,该医院没有履行“应进行产前诊断”的书面告知义务,也未对李蕴实施产前诊断。这导致了胎儿严重先天性遗传疾病未能在妊娠阶段被及时发现。为此,高建兵夫妇向崇州某医院提出巨额索赔,要求该医院承担高小滨的生活费、护理费等24万多元,以及生存期间的医疗费。医院认为,李蕴向医院隐瞒了自己的重要孕史:李蕴进行试管婴儿手术所用的卵子系她人提供的,不是出自李蕴本人,而科学表明“唐氏综合症”的发生主要与卵子有关。这才致使患有唐氏综合症的高小滨出生,所以后果该由高建兵夫妇自己承担。昨日上午,崇州法院对这起“试管婴儿”引发的医疗服务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原告承担80%的责任,被告承担20%的责任:被告崇州市某医院赔偿高建兵、李蕴之子高小滨的生活费用、护理费、检测费5万元。(因涉及隐私,文中均为化名)(向明 李逢春)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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