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商品房出售要上网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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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8:08 扬子晚报 | |||||||||
从7月起,淮安市将对市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销售实行网上管理,商品房销售未经网上备案等一系列程序,禁止出售,房管部门也不得办理转移登记(房产证)、抵押登记。 淮安出台《淮安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房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和现售备案,公开商品销售信息,进行商品房认购协议、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实现商品房交易相关信息网上统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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