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如果罚款有用还要老师干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8:27 法制晚报

  “不交作业罚5元,迟到罚1元,不穿校服罚2元,考试不合格每科罚3元……”据报道,这样的处罚措施在珠海某中学一班级实施以来,个别同学已经上缴“罚款”近百元。

  笔者以为,以“罚款”作为一种惩戒措施,反映了一些为人师者的“懒惰教育”行为,也就是企图以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达到管理学生的目的,而不问效果如何。表面上看,这是教育方法的问题,实质上是对学生负不负责的态度问题。动辄施以罚款,操作简单,方便
易行,与我们想象中的“循循善诱”、“孜孜不倦”相比轻松得多,老师几乎不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但是效果呢,却很可能比放任不管更为严重。

  十几岁的孩子,心智发育尚不成熟,犯错误在所难免。他们需要的是耐心的引导和教育,老师应从根本上端正学生对事情的态度,才能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

  吴龙贵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