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年实际用水量仅占核定量4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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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20: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陈二厚)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04年总局机关的实际用水为38600吨,占北京市水管部门核定的10万吨年用水定额不到4成。近日,为表彰税务总局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的贡献,北京市政府在税务总局树立了永久性的“北京市节水模范功德碑”。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总局机关先后建立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节水制度》
节水方面,该局利用涡旋离心原理设计“循环水固形物过滤器”,安装在办公楼需要经常排污处理的各种水系统中,仅此一项每年就节水2000多吨。投入改造资金10万元,在开水间进水口和浴室上水处加装电子防垢磁化器,对水进行磁化处理,避免管壁结垢,此项技术改造每年可节约用水70—80吨。同时,对冬季采暖系统加装高效自动排气阀,取代原有的放气阀,每个供暖季可节约用水450吨;对冬季中央空调的新风机组加湿雾化余水进行集中回收,过滤后重新使用,改造后每天节水5吨,每个冬季可节约用水500多吨;投入资金对公共浴室进行全面改造,将原双路供水系统改为单路恒温、恒压供水,并加装红外感应式淋浴喷头,比原系统用水量节约60%。 节能方面,该局采用国际先进的现场总线技术,自主设计“热力站自动监控系统”,对供暖系统进行计算机控制改造,在确保供暖质量的前提下每年节省燃油180吨以上,按现价约合70万元。每平方米供暖平均综合成本,比社会同等规模的建筑群节省25%以上。该局还进行太阳能利用的改造,使卫生热水的生产成本节省了80%,折合人民币18万元。 另据了解,从1997年至2004年,总局机关累计节水1.5万吨,节电47.8万度,节油580吨,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完)(责任编辑:罗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