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来患者给回扣 科尔沁区第三医院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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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1:00 北方新报 | |||||||||
北方新报 本报讯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三人民医院因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日前被通辽市工商局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且给予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通辽市工商局经过查证,从2003年10月开始,该医院以给付介绍费为手段,诱使其他医院医生介绍病人来做甲状腺检查。该医院依据介绍医生给病人出具的T3、T4(甲状腺科)检查单为准,病人每做一次检查,支付给介绍医生20元钱。至2005年4月,该医院共支付给通辽市中医医院、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二人民医院、通辽市铁路医院的医生介绍费6000元。其给付其他医院医生介绍费的行为,影响了医疗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宋永强白云山)(来源: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