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厅出台禁令 违令房产商将拿不到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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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3:3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 在开发房地产中,凡拖欠工程款不发或非法占用土地、转让土地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后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将寸步难行了,因为他们将被禁止参加政府特许的国土资源行业的经营活动。其根据是省国土资源厅昨日正式出台对一些失信地产开发商实施的“三条禁令”。 根据“三条禁令”,对未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而且据国土部门有关人士称,凡是对于通报不及时或把关不到位的,将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如此,今后拖欠工程款的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就很难再开发房地产。 某个城市的繁华地段有长期闲置的土地?那好,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后将被禁止参加新的国土使用权竞买活动。省国土部门规定,今后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在取得国有土地后,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以及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违法占用土地、非法交易土地受到处罚的,禁止其参与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恶意串通压价参与土地招拍挂竞买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和建筑工程款等不守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都将被记入其信用档案,而且将入档相当一定期限。 另据了解,省国土资源厅将为所有参与市场经营的房地产商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所记载内容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企业开发业绩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福建政务信息网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曝光。 省国土资源厅人士提醒市民说,今后买房子时,可先查查开发商的信用记录情况,是否购买这个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了解了这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后,相信市民自己会做出选择。 对于省国土部门出台的这一系列新规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切均是为有效抑制房价而制定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能买得起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