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1部门联手整治违法食品药品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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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4:12 光明网-光明日报 | |||||||||
范又 为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最近,江苏省工商局联合省委宣传部、公安厅、监察厅、纠风办、通信管理局、卫生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局等11部门制定出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
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二是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四是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五是化妆品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实效,江苏省同时建立并完善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及档案管理督查制度,重点案件查办督办制度,首发违法广告重罚制度,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着力建立食品药品广告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