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特区政府立法减薪符合基本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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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4:1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香港7月13日电 香港终审法院5位法官13日一致裁定,特区政府在公务员减薪案司法复核中胜诉,特区政府通过立法减薪并没有违反基本法。 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为此表示,特区政府欢迎终审法院的裁决,裁决肯定了政府当年的决定完全符合基本法。
他表示,减薪后,现职公务员薪酬水平已恢复到1997年水平,现时无进一步削减公务员薪酬的空间。 由于经济放缓,为应付财政赤字,香港特区政府先后在2002年立法减薪以及在2003年至2005年推出“033”减薪方案(即2003年冻薪,2004、2005年分别减薪3%)。有人士认为特区政府此举违反基本法,并提出诉讼。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7月14日 第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