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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下达搬迁令 钢厂酸雾扰民问题可望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7:5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实习生史伟 记者张明泉)汉阳夹河路一钢厂盐酸雾扰民,引起汉阳区环保局重视。记者昨悉,该局监察执法大队已向钢厂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明令厂方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搬迁。

  据悉,今年3月,执法大队曾向厂方下达停业整改通知,该厂投资数万元安装了盐酸雾处理器,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又擅自动工生产。

  汉阳区环保局监察执法大队吴姓负责人称,若到期未搬迁,他们将向区政府申请,向该厂方下达停产关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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