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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三陪女 烟台某高校副处长被骗44万元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0:2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齐鲁晚报》报道,在烟台某高校供职的一位副处长,竟恋上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三陪女,结果在短短8个月里,被她骗去20多笔共计44万元巨款。昨日,三陪女程某以诈骗罪被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刘青(化名)系烟台某高校一名副处长,2003年12月,他在烟台市莱山区一家练歌房娱乐时,结识了坐台小姐程某,多次接触后发展到同居关系。后来,程某怀孕并为其堕胎。此后,程某开始想方设法报复刘青。2004年4月,程某结识另一男青年并与其同居。为了弄钱,程某谎称和朋友开练歌
房需要资金,向刘青借钱买音响和办理执照,先后“借”去2万元。得手后,程某一发不可收拾,再次以自办的练歌房小姐被抓要交罚款、被人拍裸照后遭到敲诈为名借得2万余元。之后,程某干脆设下父亲生病需转院到北京治疗的圈套,让刘青给她4万余元。2004年6月,程某借口到北京看望父亲而离开刘青,慌称其父亲生病去世,自己又得了白血病辗转全国各地治疗需要医疗费,向刘青不停地借款。事实上,这期间程某一直与情夫在烟台数家旅馆国上逍遥的同居生活。2005年1月,刘青提出要到北京看望程某,程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刘青才感觉被骗并报了案。2005年1月,程某被烟台警方抓获归案,经审查,刘青借给程某的44万巨款大部分已被程某及情夫挥霍一空。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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