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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七成转移劳动力就业靠自己 信息库建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0:51 龙虎网

  【龙虎网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仍处于自发、分散的状态,组织化水平偏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的一项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有81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转移就业率达65%;在已转移的劳动力中,超过70%实现就业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或自己

  寻找。这意味着,只有不到30%农民是通过政府和社会中介机构实现有组织地转移就
业。

  【现状】转移劳动力就业七成靠自己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24.5万人,其中男牲占61.5%,女性占38.5%。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有81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比年初净增2.1万人。我市已转移的劳动力从事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36.17%、33.7%和30.13%。

  尽管农村劳动力转移量逐渐增多,但转移的方式仍以农民自发为主,组织化程度较低。据统计,在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70%以上是通过“七大姑”、”八大姨”介绍和自己寻找来实现就业转移。

  【原因】信息网络薄弱组织化程度偏低

  “‘人情味’浓、组织化程度偏低,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网络的不健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农村地区劳动力较为分散,当地有关部门也没有能力组织用工需求见面会,从而使劳动力供需信息传递相对滞后;再加上信息量有限,需求双方可选择的余地也较少,其就业成功率自然就偏低。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只好自发进城实现就业。

  而不少想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表示,如果政府能把就业信息送到村中、家中,他们很愿意通过组织实现就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相对于有组织地进行劳动力转移,自发就业的最大危害就是不利于农民权益的维护。农民法律意识不强。一旦遇到用工单位侵权时,这些“私自”就业的农民由于“势单力薄”,往往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等有组织地实现就业,农民权益就可以由有期部门主动维护。

  【对策】信息库为全市劳动力建档案

  加强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地转移,今后我市将依托各类劳务中介机构,主动与一些大型用工单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同时通过各镇(街)劳动保障所把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各种信息资料输入计算机信息库,建成覆盖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以实现劳动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一点录入、全市残共享”,方便农村劳动力查询就业信息、登记求职。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130个街道和镇,其中58家涉农街道、镇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并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而我市农村劳动力管理系统中已储存了20.84万条农村劳动力相关数据。

  作者:李涛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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