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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走穴”禁拿“红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合肥市卫生局正式转发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从而杜绝医师违规“走穴”现象。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
护人同意。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规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能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汪家军 李守君)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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