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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4.6万名公务员告别铁饭碗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18 人民网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昨天透露,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有3万余名公务员辞职。这4.6万多名公务员告别“铁饭碗”的事实,从一个侧面多少反映了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13年来的成果。

  公务员制度建设 13年风雨兼程路

  制度建设现实背景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事制度改革刻不容缓,摆上议事日程。

  我国对于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大量改革和探索:提出干部“四化”方针;建立退休制度;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尝试打破干部任用上的单一委任制模式;探索分类管理思路……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推行与实施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渐进决策的过程,可谓“摸着石头过河”。

  1993年,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签署颁布,标志着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诞生。此后,国务院提出“争取用三年或更多一些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公务员制度,然后再逐步加以完善”。到1998年底,全国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到位,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五级政府机关基本建立。

  制度的健全尚需时日

  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铁皮箱环境”随处可见;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如果不加以改革,必然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因此,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问题成为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600万公务员的考核和“出口”

  据张柏林介绍,目前全国有600多万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广泛推开,已经成为公务员晋升的重要方式,每年通过这种方式选拔的人数占同年晋升领导职务人数的60%。凡进必考的机制基本建立经过十多年实践,推行公务员制度成效明显。中央机关和省以下机关每年都组织统一考试录用,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和考察,每年通过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有10万多人。公务员考核机制运行良好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每年约13%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交流、回避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万名公务员进行了工作岗位交流,有3万余名公务员进行了任职回避。交流、回避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开展了公务员的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国家还有计划地加强了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每年有200多万人次的公务员参加了培训。

  公务员辞退率还应提高?

  “出口”太窄,公务员队伍事实上的终身制,成了舆论批评的口实。

  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从1996年实行辞职辞退制度以来到2003年的8年间,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有3万余名公务员辞职。

  优胜劣汰才能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欣喜之余不无忧虑。1.6:600,淘汰率不足万分之三!

  思考一,这1.6万被辞退的人只是公务员队伍中极小的一部分,甚至可以小得忽略不计。每三百人中还不到一个人被“优化”掉,谈不上优胜劣汰。

  思考二,这4.6万多人中,无论是辞退的还是辞职的,大多数都是普通公务员,而极少有领导干部。既然如此,对那些真正的“懒官”、“闲官”又能产生什么压力呢?

  思考三,相对于企业的高淘汰率而言,机关仍是“保险箱”和“铁饭碗”。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员的考核力度,辞退率不应停留在这样的水平上,至少应该高过主动辞职率。

  背景:中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任用关系。辞职辞退制度对破除旧的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择业权利,打破行政机关“铁饭碗”,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畅通机关出口,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1995年《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颁布,明确了辞职辞退的程序、条件及相关要求。1996年,人事部又制定下发了《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对被辞退的公务员的档案管理、辞退费发放等做了补充规定,完善了辞退制度,保障了被辞退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编后:

  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随着《中国公务员法》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想见,这项制度会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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