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贪官兄弟手拉手出庭受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40 汉网
重庆:贪官兄弟手拉手出庭受审(图)
张小川(左)、张天生手拉手接受审判

  据新华社电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一审宣判,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弟张天生犯受贿罪和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没收财产3万元和处罚金35万元。

  今年59岁的张小川原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简称重庆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

  法院审理认为,张小川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弟张天生收受他人贿赂款物53万元人民币和5.7万美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小川还有60.8万多元人民币、2.7万多美元、1.5万多港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0年5月,张小川在担任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期间,其弟张天生接受他人请托让张小川同意购买飞利浦设备,张小川即签字同意购买飞利浦设备,并督促有关人员尽快办理。事后,为了表示感谢,时讯公司总经理杨某送给张天生5万美元和24万元人民币,张天生也告知了张小川。

  张小川还在有线网络公司(广电传输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明知国力天星、风范科技和广视高新三家公司均不具备投资资格和实力,违犯国家有关规定,将上述三家公司纳入融资对象,且无视有线网络公司评估净资产值为4.3亿多元的事实,不顾广电局内部股东的合法权益,强行通过股东会决议,从而造成广电传输公司49%的国有股权丧失,致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等。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