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村失地农民月月都能领“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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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6:46 扬子晚报 | |||||||||
7月13日,记者在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口岸村东兴组巧遇67岁的薛祝裕老人,他满脸喜气地说,现在每个月都能领到350元的“工资”,年底还有1200元的分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口岸镇党委副书记兼口岸村党支部书记徐勤生告诉记者,这得益于我们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管理方式的创新。口岸村地处口岸镇区,这几年,随着高港新区的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的
怎样保证农民失地不失利?口岸村引导各村民小组探索和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费管理方式,经村民自愿和村民会议讨论,利用地处镇区的优势,从征地补偿安置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本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三产”和发展再生产,投资近千万元陆续建设了700多间门面房出租。租金收入以10%%至15%%的速度逐年递增,去年达到160.45万元。在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的同时,各个村民小组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租金收入,确定本组失地农民“工资”标准,少的每月二三百元,多的每月六七百元,每月10日或25日,定期发放。各个组年终还视当年盈余情况给村民分红,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对农村新生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曙光村民小组规定,凡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的,不管是继续求学,还是参军、工作,每人都可从租金盈余中获得1万元的创业金。目前这项制度已推行到光明、新生、虹桥等村民小组,创业金从3000元到1万元不等。(邵釜明常国梁赵晓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