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定:教师“走穴”无缘“职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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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6:46 扬子晚报 | |||||||||
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今后凡是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一律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 该局规定,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要自觉地以“三要八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校外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有偿家教的教师,在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凡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要在相关报表中,对本人有无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作出说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自去年新录用教师首次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的聘用合同后,今后凡新进教师在上岗前将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包括不从事有偿家教在内的合同条款。在即将举行的全市各类教师培训中,将把师德教育作为首堂课列入课表,要求教师爱岗敬业,勤业精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课堂上,集中到教育教学研究上。(施焦任松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