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税费改革为农民减负近5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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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7:23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7月14日电(记者王文化)河北省从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5年来减少农民负担近50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减负94元。 河北省2000年开始在14个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开始在全省推开。农村税费改革前,河北省全省农民税费负担总额为57.5亿元,经过5年的规范、减负,今年这个省的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仅为7.6亿元,比改革前减少近50亿元,减幅达到86.8%
河北省常务副省长郭庚茂说,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5年来,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农村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大大推动了农村上层建筑的改革和调整。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精简乡镇行政编制15936人,比改革前减少20%;精简财政供养事业编制15565人,减少28%。(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