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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重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7:37 深圳晚报

  冒充警察绑架勒索

  从2003年10月始,绑架罪犯朱某、钟某等5人勾结在一起冒充警察作案,同年11月30日凌晨2时许,钟某等人在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石岩入口处冒充警察,将被害人张某驾驶的车辆截停并将其绑架,搜走其手机、首饰等财物。此后,他们将这名被害人押到住处,让其他同伙看管。期间,他们逼迫被害人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取走里面钱财8000元人民币,但他们
还不满足,又逼迫被害人打电话给其亲属,要其亲属把赎金5万元存入这张银行卡内。事后,钟某等人用这些钱购买了4万余元金饰,然后销赃、分赃。

  经查明,这一年他们共作案三宗,手段如出一辙,非法获取赃款10余万元及各种赃物,并将一名被害人刺伤。昨天,朱某、钟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至2万元不等。

  持枪抢劫为祸一方

  昨天的一号死刑罪犯是抢劫罪犯蔡永池,今年26岁,小学文化,广东省陆丰市人,他勾结他人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其他人均已判刑)公然持枪抢劫,在宝安、龙岗一带嚣张跋扈,为祸一方。经查明,2003年1月至5月,蔡永池和同伙驾驶小轿车,携带作案工具,即一支自制左轮式手枪、7发子弹、2把砍刀,先后窜到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观澜、沙井、光明、龙华、松岗、石岩以及龙岗区的布吉、沙湾等地多次进行抢劫作案。其中,罪犯蔡永池参与抢劫作案16次,在抢劫过程中每次均持刀威胁被害人,还持枪向追捕的公安人员开枪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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