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也要入工会 一次入会务工期间均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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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8:2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14日消息:昨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温州市组织农民工入工会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凡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工单位都必须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 办法规定,农民工加入工会后,实行流动会员制,即劳动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跟到哪里,一次入会,务工期间均有效;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服务等行业,建立行
办法还规定工商部门在评选“诚信”企业、税务部门在评选“A”级企业等,都必须征求和签署同级工会的意见。(温州晚报 梁文 李琳 心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