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车用燃料低硫化计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8: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顾瑞珍)汽车进入百姓家庭,在便利了更多人出行的同时,也加重城市环境的压力。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14日指出,机动车污染已经开始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我国将实施车用燃料低硫化计划。 据介绍,2004年,我国连续两年为世界上汽车第四大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祝光耀说,如不能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到2010年,我国将有近400个城市的环境空气污染为煤烟和
记者从车用燃料低硫化国际研讨会上获悉,针对机动车污染加剧的环境形势,我国强化了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控制,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监管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基本上建立了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的管理体系,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很大进展。 环保总局在致力于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控制的同时,也已经开始努力促进燃油品质的提高,2000年7月1日,我国仅用了3年的时间就成功淘汰含铅汽油,为机动车实现电喷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目前我国的车用燃油品质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我国车用燃料中的硫含量比发达国家的高3至10倍,车用燃油已经开始制约着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的提高,不能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祝光耀指出,我国将从三个方面推进车用燃料低硫化工作的开展:一是制定我国低硫车用燃油计划,明确与机动车排放标准相适应的车用燃油低硫化时间表。二是促进清洁车用燃料的生产和使用。参照国外车用燃料标准,根据不同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的要求,调整汽油、柴油标准中硫含量指标。三是促进鼓励清洁燃油的价格和税收政策的实施,使高品质燃油能够优质优价,鼓励企业向市场提供优质汽油。(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