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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送“红包”者动真格一月余退回两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21: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张毅)记者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自6月1日全国海关实施“红包”公布制度以来,一个多月来各地发生海关管理相对人送“红包”8起,金额2万余元,均被如数退还,并分别被公布,或按规定通报了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纳入了海关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红包”公布制度施行以来,各地海关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执行“红包”公布制度
的实施细则,统一设计《拒、退、交“红包”情况登记表》、《致送“红包”企业函》、《对送收“红包”行为予以公布的公告》等文书模版,将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完善责任追究规定。同时,各级海关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网络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外宣传“红包”公布制度。

  一些海关还召开报关企业政策宣讲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关员家属座谈会,以及向企业发送《告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公开信》等形式,宣传“红包”公布制度。(完)(责任编辑:林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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