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送“红包”者动真格一月余退回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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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21: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张毅)记者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自6月1日全国海关实施“红包”公布制度以来,一个多月来各地发生海关管理相对人送“红包”8起,金额2万余元,均被如数退还,并分别被公布,或按规定通报了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纳入了海关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红包”公布制度施行以来,各地海关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执行“红包”公布制度
一些海关还召开报关企业政策宣讲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关员家属座谈会,以及向企业发送《告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公开信》等形式,宣传“红包”公布制度。(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