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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割下儿子头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0:22 新晚报

  文/杨志彬 本报记者 吴晓红

  7月7日上午,在甘肃省靖远县靖安中学的门口出现了惊人的一幕:靖安乡新庄村村民王新军推着儿子王同银的尸体来到儿子生前就读的靖安中学门口,为曾遭老师殴打的儿子讨公道,在校方无人理睬的情况下,这位父亲竟割下了儿子的头颅,提着它去见校长。

  一个父亲何以能残忍地割下已死去的儿子的头颅,他如此丧失人性的举动是发泄自己的绝望还是愤怒呢?本报记者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试图找到当事人王新军未果,却得到意外消息,王新军已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由于王新军的家乡新庄村地处偏远贫困地区,没有电话,本报记者无法与其家人联系。于是,本报记者找到了报道此事件的《兰州晚报》记者杨志彬以及办理此案件的靖远县、靖安乡的公安人员了解了事件的始末。

  阴森森的感觉

  记者亲历割头事件现场

  杨志彬告诉本报记者,他是在8日赶到靖安中学的,当时校园门口及校园内的路面上大量的血迹仍清晰可见,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杨志彬介绍说,这个学校的学生大都是附近乡村的,多数学生住校。许多家长听到学校发生血淋淋的事件后都赶到学校看望自己的孩子。由于当日下午最后一门考试就要结束,所以所有住校学生全都打好铺盖卷准备回家。

  学校门口的一个百货铺女店员在谈起此事时格外紧张,她告诉记者:“当时的情景太可怕了,那个人提着儿子的头冲进学校,血流了一路,把考试的学生吓得直叫。”两名初二年级的女生目睹了那个血淋淋的场面。当天晚上吓得学校所有住校的学生都跑到同学或亲戚家住,很多学生当晚没有吃饭、没睡觉。据学校门口一名群众讲,王同银的尸体已于事发当晚运到平川火化。

  据杨志彬说,事发后,他随即赶到王新军的家——靖远县靖安乡的新庄村,了解到了惨剧发生当日的情况。6日,年仅19岁的肾病患者王同银在耗尽了父母所有的心血、家产,并给家里筑起了近10万元的债务后还是撒手西去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悲痛欲绝的父亲王新军发疯般地将儿子的尸体拉到了学校为儿子讨说法。可是校方不理睬,王新军一怒之下残忍地割下了儿子的头颅,提着血淋淋的人头冲进了学校,挂在了校长的办公室门前……

  惨剧的源头

  遭老师毒打患“癔症”

  王新军为什么会提着儿子的头闹到学校?原来,王新军把儿子的死归结到两年前儿子遭老师殴打所致。

  据杨志彬介绍,那是2003年3月9日晚上9点多,就读于靖安中学初二(3)班的王同银正在与同学玩,当他看到该校总务主任刘生银老师到各宿舍检查学生人数,就转身对宿舍里的人喊了一声:“刘眯眼来了(学生给刘老师起的绰号)。”刘老师听到王同银叫他的绰号非常生气,揪住王同银就是一顿暴打。随后,仍未解气的刘老师拧着王同银的耳朵去了校长室。据学生们讲,宿舍离办公室大约200米,王同银被从宿舍门口拽到办公室,并边走边打。校长听完刘老师的汇报后,批评了王同银。十多分钟后,王同银从校长室摇摇晃晃回到宿舍后就开始哭闹,并反复念叨:“刘老师我错了”、“爸爸、妈妈太可怜了”,样子很吓人。同宿舍的学生向王校长汇报了,王校长便让刘老师去诊所找大夫。大夫给王同银打了一针安定药,可是他的病情并未稳定下来,整整一夜又哭又笑。直到次日下午5点多,看到王同银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已经四肢冰凉,学校只好通知王同银的父母从家乡赶来,并叫车连夜将其送往兰州。

  王同银在兰州医大二院精神病科诊断为“癔症”,情绪平稳后出院。回家后,王同银的病情越来越不好,出现呕吐等症状。4月9日,父亲带王同银回医院复查,不幸的是,王同银竟被确诊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衰”并伴随“肺部感染”,他被再次收住入院。

  王新军认为儿子是被老师殴打后才导致肾病的。从此,他一边带着儿子四处求医,一边上诉法院为儿子讨公道。不过,事态并未向王新军期望的那样发展,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王同银的病情与老师殴打无直接关系,靖安中学负次要责任,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000元。王新军不服判决,上诉到了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到前不久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治病花十万

  全家无奈街头卖肾救子

  据杨志彬讲,两年来,为了给儿子治病,王新军花去了十几万元,已是负债累累。今年4月23日,由于欠费,医院再次停止了给王同银用药。束手无策的王新军突然想到卖掉自己或者妻子的一个肾给儿子治病。第二天,他胸挂一个卖肾广告走上了兰州的街头,内容为:“本人全家欲卖肾救子……”之所以打出“全家卖肾”的广告,是因为他想,如果自己的肾能卖出就卖自己的,卖不出就卖妻子的,给儿子换些医疗费用。但肾没有卖出去,两个月后,6月17日,由于花尽了所有的钱,王新军不得不放弃对儿子的治疗。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他们回家后20天,刚刚19岁的王同银就离开了人世。

  亲戚邻居

  王同银从小非常懂事

  王新军的家靖远县靖安乡新庄村是当地最为落后的穷乡僻壤,而王家却是全村最穷的一个。杨志彬说,当他来到村口时,几位老人听说记者来了解王同银的事都长长地叹息说:“王同银从小非常懂事,长得英俊,人见人爱。以前从没有听说有什么病,但自从被老师殴打后就卧病不起,没想到娃这么可怜地走了!”一个邻居指着王家破烂的小院说:“这就是王新军家,为了给孩子治病,他们家穷得连根毛都吹不起来。”杨志彬看到,王家的大门是土坯修的,院内只有两间土坯房。

  儿子死了,王新军为什么要残忍地割下儿子的头颅呢?一位邻居分析说,几年来,王新军一边给儿子四处求医,一边和学校打官司,法院的两次判决让他彻底失望。再加上王新军以前出过车祸,头脑受过刺激,这次看着儿子突然病故,可能精神失控了。

  一位事发当日上午和王新军打过招呼的村民说,他看到王新军开着“三轮车”出来了,还和他打了个招呼,但他没说儿子死了。他根本没有想到几分钟后王新军会做出如此过激行为。王家的一位亲戚说,当时王同银刚咽气,王新军说要拉到医院去抢救,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残忍的事。

  孩子的母亲

  我的娃太可怜了

  8日,杨志彬在王新军家看到,因王新军在割了儿子的头颅后被当地警方拘留,家里只剩下他的父母、妻子、妻妹夫妇。满屋的哭声让人感到心酸而又凄悲。王同银的母亲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家里人不敢告诉她儿子被丈夫割了头的事,她只是捧着儿子的照片一个劲儿地哭,并不停念叨着:“他爸,你把儿子送到哪里去了。”旁边的妹妹看着可怜的姐姐一边安慰着她,一边也不停地流泪。这位满面憔悴的母亲告诉杨志彬,她儿子的肾病是遭打后得的,“星期天,娃好好地去上晚自习,第二天下午5点多,当我们见到他时,他却变得面目肿胀,浑身青紫,时昏时醒,胡言乱语。我家没有钱给他治病,学校却撒手不管,娃才病死了,我的娃太可怜了。”王同银年仅13岁的弟弟哭着用小手给他的母亲擦泪,一边将哥哥的照片紧紧抱在怀中。王同银的爷爷、奶奶为孙子的不幸而伤心不已。

  校方态度

  我们没有撒手不管

  据杨志彬说,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事件发生前不久作出二审判决,判靖安中学有间接过错,赔偿王新军家7000元医疗费。这个结果让王新军家人无法接受,所以也就没要这笔钱。

  对于法院的判决以及王同银家人的说法,靖安中学有关人员的态度如何呢?

  在“老师打人事件”发生后,学校王校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对王同银的事,学校并没有撒手不管,学校在想办法,同时也在督促刘老师想办法。这其间,学校借给王同银父亲的钱也有1万余元了。”对于学校拒绝救治王同银的说法,学校觉得是他的家长胡乱猜疑,他们认为,王同银的慢性肾衰与刘老师的打没有关系,可能是王同银以前就有此病,所以在以后的住院治疗中,校方拒绝为王同银拿钱治病。

  律师观点

  没有构成侮辱尸体罪

  11日,本报记者与靖远县公安局法制科和负责办理此案件的刑警一队通了电话,获悉王新军以侮辱尸体罪被刑事拘留,并已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批捕,目前王新军被关在靖远县公安局看守所。那么,王新军的过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本报记者拨通了哈尔滨市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孟阳律师的电话,他认为,在出了这种事情(儿子死亡)之后,王新军的主观上没有侮辱尸体的故意行为,他的出发点完全是基于义愤所致。这种过激行为本身有悖于人性,但这位父亲的行为并不构成侮辱尸体罪。我们从这个事件的起因和发展看,这是他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做出的骇人之举。

  现在王新军的案子正在调查中,最后结果还要看检察院的调查结果。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大量网评:学生应尊敬老师,但王同银毕竟是一个懵懂孩童,作为人民教师,怎么能抛开有关法规“不准体罚学生”于不顾,拳向学生稚嫩的肉体呢?

  试想,假如刘老师听到一声“刘眯眼”的绰号后,能宽容一些;假如学校和当地主管部门对老师的打人事件,能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假如王新军推尸到校时,校领导及时出面调和矛盾或报警,而非消极躲避,此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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