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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一农民欲转让判决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1:0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萧县农民蒋首民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日前,他在社会上贴出告示,表示愿低价转让一张判决被告还其本金11万4千元的民事判决书。1997年,蒋首民的朋友魏振洲和钟磊找其借钱。为帮朋友的忙,蒋首民找亲戚筹了12万元交给两人。1998年8月魏振洲还了2万元,余款一直未还。1999年,蒋首民将借款的魏、钟两人告上了法庭。萧县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钟磊立据向原告蒋首民借款,事实清楚,理应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由于钟磊与蒋首民素不相识,向原告借款系被告魏振洲介绍,且由魏振洲作担保,魏振洲应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2000年10月,法院判决被告钟磊偿还原告蒋首民11万4千元及利息,限10日内给付完毕,被告魏振洲承担连带责任。然而自2000年法院执行至今,蒋首民虽多次讨要,但却未拿到分文。萧县法院执行局李局长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很同情蒋首民的遭遇,并曾多次申请拘留过被执行人。然而由于被执行人暂时还无还款能力,法院也爱莫能助。至于蒋首民低价售卖判决书一事,李局长称这是他个人的行为,法院不好评价和干涉。

  (本报记者 杨丹丹)

  作者: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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