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规定拆迁引起上访不得申请人居环境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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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1:17 新京报 | |||||||||
建设部出新规:三种行为不得申报今年人居环境奖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杜宇) 记者14日从建设部获悉,申报城市出现三种行为,即政府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不得申报200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另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增加建设节约型城镇评选主题,主要内容是做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要求;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据介绍,建设部决定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内容、条件中增加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等内容,目的在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工作截至8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