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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汉庆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2:28 新闻晨报

  当庭表示不上诉,只求早日结束罪恶的生命

  王琴

  据乌鲁木齐晚报、都市消费晨报报道,12年间先后致7人死亡、5人重伤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因犯抢劫罪,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34万余元。7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马汉庆宣布了一审判决,马汉庆当庭表示不上诉。

  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马汉庆似乎已经知道了判决结果,面无表情的他时不时用双手轻轻捶打自己的腰。当法官宣布其因抢劫被判处死刑时,马汉庆表示对判决毫无异议,也不会再提起上诉。对附带民事诉讼两名原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也无异议,但他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而无力赔偿。

  庭审结束后,马汉庆露出笑容,他向法官表达了自己对家乡亲人的思念,想托法官给家里带几句最后的话。同时他对自己10天期限的上诉权利完全放弃,不想再继续等待,希望能早些结束自己罪恶的生命。

  马汉庆,武汉人,曾化名吴厚宜、刘志强。从1993年起马汉庆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1996年开始逃亡,曾到过东北,重庆、成都、江西、九江、广州。他先后在武汉、乌鲁木齐多次作案,共致7人死亡、5人重伤。

  去年11月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对马汉庆的悬赏通缉令,11日,马汉庆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抓获。此前,他用化名在三亚结婚,并育有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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