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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经济适用房计划供地1320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3:48 东南早报

  今年全省中低价位普通商住房计划供地8235亩,更令人关注的是——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由于经济适用房房源稀少,普通工薪阶层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现在有个好消息是:省国土资源厅已正式出台有关政策,决定从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增加经济适用房用地入手,让更多的普通工薪阶层的市民能买得起房。

  适用房供地量增两倍多

  省国土资源厅新出台的供地方案透露,今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设区市)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土地面积13815亩。在供地总数中,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为8235亩,占59.6%。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320亩,占9.6%。如此,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供地量有了较大的增幅(去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约占商品住宅的3%)。

  “过去,我省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量一直不尽如人意,这主要是各市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舍不得这方面土地的投入。造成许多有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因无房可供而不能购买。今年初以来,我们曾经三令五申地要求全省各市拿出更多的地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的普通工薪阶层有房可住。”省建设厅一位负责人在谈到经济适用房建设时说。

  前五月福厦泉适用房供地190.5亩

  我省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等9个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今年1至5月已供地面积3063亩,其中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2047.5亩,占供应量的66.85%。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面积301.5亩,占供应量的9.84%。

  来自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份,我省中低价位商品房用地占土地供应量半数以上。今年头5个月,福州、厦门、泉州房地产开发供地面积为1977亩,占全省9个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供地面积的64.5%。在福厦泉三市房地产开发供地结构中,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1071亩,占供应量的54.2%,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面积190.5亩,占供应量的9.6%。

  “可以这样说,今后新建成的商品房,每十套住房中就约有一套是经济适用住房,这个比例不仅可满足大部分符合条件的市民需求,也可以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对各地经济适用房建设比例的要求。”省建设厅一位相关人士这样说。

  据了解,全省各地已经在今年6月底前落实了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具体项目用地,今年内各设区市还将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将率先启动,其他县、市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全省3525亩地被闲置

  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的增加,是不是都最终转化成经济适用房的增多呢?批给开发商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会不会被擅自改变用途呢?对于这些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已经防了一手,也就是出台了一些有效的措施防范这种现象的发生。

  省国土资源厅不仅要求各级政府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把经济适用住房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而且还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严防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凡是对已改变用途的用地,开发商在被进行相应处罚的同时,还要按同等地段商品房用地出让金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

  另据统计,目前我省尚有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约3525亩(已供地未开发),储备土地2790亩,已列入近期收储计划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有2205亩。今年1—5月,经营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已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尚未供地面积达1635亩。在全省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面积中,福州、厦门两市计2955亩,占83.8%。

  针对这些情况,省国土厅决定挖掘闲置土地潜力,保障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土地供应。

  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经济适用房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般来说,申购人首先要有当地的常住户口;要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家庭平均收入4万元以下。具体的条件各城市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可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开发商。

  此外,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住满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缴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有了经济适用房,那如何申请购买呢?

  有关部门介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申购人可到售楼部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购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购人有工作单位的,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

  申购人无工作单位的,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理处证明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

  申购人持经单位或居委会、街道证明的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区房地产管理局签章。

  申购人配偶由所在单位出具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

  申购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配偶单位出具的住房和经济收入证明到市房委办初审;

  当地房委办初审后,会同当地监察部门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登报公开监督15天后,申购人到当地房委办领取审批表并选房;

  选房后,申购人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办理购房手续。(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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