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均划为一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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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4:23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芦燕娟)城市的发展规划必须考虑到空气环境污染的防治。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中欧环境管理合作计划项目——济南市空气质量管理系统项目成果示范研讨会上获悉,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我市制定了空气污染防治规划。 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7个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是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依据济南市主要污染物地面浓度和下垫面类型分布的状况,在济南市8177平方公里范围内,空气污染防治规划划分了包括长清灵岩寺、历城柳埠镇、龙洞、章丘白云湖等风景名胜区在内的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7个,其余部分全部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按照不同的环境功能目标,通过优化布局,环保部门规划设置了18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其中市区8个监测点位已经建成、投入运行,其他监测点位将分期建设。 城市规划布局6点建议 此次规划在充分利用环境容量结果的基础上,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角度提出对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调整建议: 充分利用东部产业带以东区域剩余环境容量,加大东拓力度;适度开发西南长清片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尽快实施中心城区的腾笼换业和污染源搬迁;慎重实施东部新城开发;严格落实南控措施,保护南部山区生态环境;加快黄河以北区域的规划建设步伐。 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重点实施清洁生产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现状,结合城市产业发展方向,规划方案拟重点对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水泥工业、化工行业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并进行全面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鼓励发展洗煤、水煤炭、煤炭深加工等洁净技术,控制燃煤品质,推广应用除尘脱硫技术,取缔中心城区小型燃煤锅炉,建立无燃煤区。 根据市机动车污染现状和预测,规划提出以下控制措施:控制机动车总量、严格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加强道路建设、强化机动车监督检测。 建设生态工程控制开放源污染 规划提出,在继续实施城市绿化、农田林网化、荒山绿化等绿化、美化工程的同时,重点开展两项生态恢复工程:在南部山区实施山区生态建设,提高其森林覆盖率;沿黄河、小清河、玉符河、大辛河等河道及绕城高速路两侧建立生态隔离带,在城市四周形成森林防护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