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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炒股亏损遭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5:1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周海波) 出于好意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帮人炒股,没想到竟将纵横股市多年的自己套入其中。昨(14)日下午,锦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委托合同案。

  原告严某诉称,2004年5月27日,她与被告范某签订一份《委托理财协议》,约定严某拿出本金53798元,全权委托范某炒股,范某可利用严某资金自主选股,收益与严某按4:6分成,如发生亏损,由被告补足原告本金。2004年8月27日,原被告再次签订协议,被告承认
因操作失误造成原告资金缩水,并表示今后经有效操盘负责恢复5.38万元的委托资金。今年5月,经原被告清算共亏损33708元。原告诉请判令被告赔偿亏损资金33708元并承担诉讼费。

  今年59岁的范某认为,自己在成都的炒股界声誉一直比较好,出于好意帮助严某炒股,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并称自己是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与严某签订委托理财合同,是中了严某的圈套。对于造成严某炒股本金亏损的原因,范某则称是自己在接受帮助严某炒股后,股市一直出于下跌趋势,而自己又在股市大盘下跌时,“割肉”不及时造成的。

  由于原告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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