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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起西安市全面推行下岗职工失业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7:01 三秦都市报

  7月起西安市属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本报讯(实习记者赵争耀)7月14日,西安市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大会,并下发了并轨实施意见。依照促进再就业的目的及切实维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从7月起,全部停止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发放,现有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岗职工将在2005年底前实现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

  西安市副市长信长星在并轨工作会议上强调,并轨工作要设身处地地为并轨人员着想,多做政策解释工作,把并轨的必要性和政策措施、并轨方案、操作程序说明白,取得并轨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有情操作。

  并轨对象

  并轨工作的对象范围是西安市市属及市属以下国有企业中的下列人员:1998年6月30日后签订协议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且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001年后纳入国有企业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且目前仍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截止2005年5月31日仍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另外,已经改制为其他所有制的企业下岗职工不在此次并轨工作范围。

  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计算方法

  对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办法为:第一,按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无法计算或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平均工资计算;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按照企业所在地2005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最高可上浮30%。

  第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由企业按本人工作年限计发经济补偿金扣除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年限。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企业按本人工作年限计发生活补助费扣除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年限。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生活补助费按规定计发年限截止至2002年。

  第四,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应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

  并轨办法

  “保老”

  对接近退休年龄难以再就业的人员,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提供保障。符合并轨条件的人员中,对2005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年满30年(不足整年的按照整年计算),难以再就业的人员,原则上不解除劳动关系,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发给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退养生活费按照有关规定计发,但不得低于2004-2005年度的西安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标准。企业发放基本生活费确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可按规定领取2-4年失业保险金。国有困难企业为下岗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资金不足的,可从并轨资金中予以适当补助,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退休。

  “扶中”

  对中年人主要通过“协保”方式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好,并通过扶持政策促进再就业。符合并轨条件的人员中,对2005年12月31日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5年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发给《再就业优惠证》,运用各种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采取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灵活就业等办法,促进其实现再就业。对经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职业介绍,实现再就业仍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与职工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退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国有困难企业难以全部承担缴费的,从并轨资金中予以适当补助,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退休。

  “促青”

  对年轻人,与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并综合运用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实现再就业。把就业特困对象作为再就业援助的重点,为其提供专门的帮助和服务。就业有困难的转入失业保险。

  债务处理

  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妥善处理好拖欠下岗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和集资款等各种债务。企业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可与下岗职工协商签订分期偿还协议。企业还可通过出让土使用权、处理库存产品、变卖或出租闲置资产等办法解决拖欠职工的债务问题。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并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债务的,原则上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得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国有企业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所需资金,依法应由企业支付。对国有困难企业无力支付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所需资金的,由市财政给予必要的补助。符合困难企业认定全部条件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补助。国有困难企业难以全部承担“4050”人员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从并轨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保险费最高标准为“4050”人员出中心的次月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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