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定”严管公安涉农收费 严重违规将清出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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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7:2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通讯员王昕实习生何小芳报道:昨日,省公安厅公布《关于制止公安涉农违规收费的五条规定》,严管公安涉农违规收费问题。 据了解,“五条规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五条规定”明确:擅自设立项目收费的,直接责任人将受到降级至开除处分;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直接责任人将被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收费不使用规范票据,或收费不入账、截留、私分、变相私分的,相关责任
省公安厅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27-67122228,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