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举报窃水行为者有奖 20%追缴水费作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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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9:09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7月14日专电(陈光明、吴东)记者从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年初以来全市窃水现象严重,每天损失的水量都达供水量的30%。为维护供水秩序和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鞍山市自来水公司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窃水行为,具体处罚措施正在研讨中,有望近日出台。有关人士表示,为鼓励市民举报窃水行为,追缴水费额度的20%将作为奖励金奖给举报的市民。
据鞍山市监察大队自来水中队的负责人介绍,鞍山市今年年初至今损失的水量比较严重。现在每天的供水量在30万吨左右,而每天损失的水量为供水量的30%,将近10万吨。按照民用水最低价格每吨2.2元(含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天便可损失近22万元。而这只是保守估计,因为营业性用水如餐饮业、洗浴业等用水价格更高。据介绍,损失中包括水管渗水等其他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窃水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打击窃水已刻不容缓。 该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市民积极举报窃水行为,为保护举报的市民,对举报窃水行为的将采取不见面的保密机制。市民可通过电话或邮寄图纸等方式举报窃水情况。一经查实,追缴水费额度的20%将作为举报人的奖金,同时可以把奖金打入举报人提供的账号或根据举报人的要求付款。(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