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市原副市长叶树生因受贿获刑五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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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0:3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在担任副市长、正处级调研员期间,收受他人及分管单位送的钱财。近日,原武夷山市副市长叶树生受贿案在建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现年58岁的被告人叶树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5000元,违法所得79900元追缴上缴国库。 1995至2004年期间,叶树生利用担任武夷山市副市长、调研员,分管土地、城建、支援横南铁路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由其秘书杨裕炎(另案处理,因涉嫌受贿已被检察机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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