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原副市长叶树生受贿7.99万被判5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0:38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建阳7月14日电(林采锦绣)近日,福建省武夷山市原副市长叶树生,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建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违法所得7.9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南平市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04年期间,叶树生利用担任武夷山市副市长、调研员,分管土地、城建、支援横南铁路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由其秘书杨裕炎(另案处理,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