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疫苗”事件涉案疫苗经检验为合格品(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3:05 桂龙新闻网 |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6月16日、17日,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多名中小学生因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发生群体性反应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压了接种剩余的1390支疫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6月22日,按照分类检验、及时报告阶段性检验结果的要求,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始对涉案疫苗的真假和安全性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检样品的包装、标签和外观符合规定;鉴别试验符合规定,确定样品为甲肝疫苗,不是假疫苗;残余牛血清白蛋白含量检查、异常毒性试验和无菌试验三项安全性检验符合规定。结论是安徽泗县集体接种所用疫苗的检验结果合格。 此前,卫生部门已初步认定泗县疫苗事件原因是基层防疫部门违规操作导致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即心理性的因素反应。 来源: 新华网 责编:梁凯昌 作者:富子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