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台湾零关税水果销往大陆没有数量限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4: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5日电 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唐炜13日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暨台湾农产品展销会”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对准入大陆销售的台湾零关税水果,大陆没有数量和时间上的限制。他同时表示,希望两岸今后加强交流,实现贸易的互惠双赢。 据国际商报报道,唐炜指出,5月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将检验检疫准入的台湾水果扩大到18种,并对15种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措施。这是大陆
唐炜在回答记者有关“大陆是否希望台湾方面允许大陆的部分水果销往台湾”的问题时指出,对于贸易来讲,我们希望互惠互利,大家都能取得双赢。现在大陆单方面给予岛内水果优惠措施,希望今后加强交流,能够争取贸易走向互惠双赢。 对于有记者提出大陆希望由哪个岛内团体与大陆相关组织商谈台湾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唐炜重申,“只要是能代表台湾农民利益,为台湾农民办实事的民间机构,我们都愿意与之商谈,尽快就零关税措施达成共识,付诸实施。”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在大陆投资的台湾农业企业已近5000家,合同利用台资近4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近30亿美元。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李志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