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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状元凭啥不交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5:13 新民晚报

  今年高考揭榜后,社会各界纷纷重奖状元,广东某高校开出的新生奖学金最高数额为10万元。省理科高考状元甚至获得奖学金20多万元

  广州日报昨天,中山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状元们获得的奖金数额巨大,但却从来没有学生向地税局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学生获得高额奖学金,属于偶然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毫无疑问,高考状元是学生中的佼
佼者,但他们的依法纳税意识仍有待加强。”

  记者从中山市教育部门获悉,中山市重奖高考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学生,“为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少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更多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为祖国和家乡建设贡献聪明才智,中山市政府拨出专款,对优秀学子进行奖励。”

  虽然奖励力度大,奖金金额高,但遗憾的是,到昨天为止,中山仍然没有一名“状元”主动前往中山市地税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昨天,中山市地税局专家叶灶树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税法规定,高考状元所得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国家法律规定,除非是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学生奖励,才可以免税。”“所以,高考状元们获得的数万元奖金,都不能免税。学生们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实质上就构成偷税漏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必须自觉缴纳。”

  随后,记者了解到,今年广东省高考张榜后,高考状元们受到社会各界追捧,企业也纷纷跟风,欲借“状元”金字招牌给自己增光扬名。很多高考状元,不停地奔波于珠三角各地参加各种活动,奖励外加出场费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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