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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5:59 深圳晚报

  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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