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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招聘提出荒唐要求 女职员要容忍客户性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6:01 深圳晚报

  重庆消息据重庆时报报道,与公司刚签完合同,去领工作证时竟被要求忍受客户动手动脚,自己不干即被解除合约,所交300元岗位责任金被扣250元。刚从学校毕业的女大学生小敏(化名)找工作时,遇到了这样的事。

  小敏是今年刚从重庆工商大学毕业的学生。据她介绍,7月5日她被一公司录用为文员,签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对方以收取岗位责任金为由向她收取了300元钱,并开具了收
据。

  “他们问我今后接待客户时,如果客户动手动脚甚至有更过分的行为,我会怎么办?”小敏称,11日她去领工作证时,一位姓王的经理收走其合同和收据后竟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暗示她说,客户的要求最好尽量满足,否则最后要是签不成单子,她就要承担所有责任。对此,她表示坚决无法接受。随后,王表示双方必须解除劳动合同,他所交的300元岗位责任金只能退回50元。

  13日,记者见到了那位王经理。王称,女员工去接待客户时,客户有时难免有些无礼的要求,至于她该怎么做就看其自己如何把握。但如果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那肯定是要让她承担责任的。

  对扣掉250元岗位责任金,王解释道,解除合同是因为小敏不符合他们的要求。至于扣钱,他回答说:“我们先前为她办工作证、健康证都是要钱的。”最后,当记者问及公司地址时,他表示无可奉告。(鲁媛)

  作者:鲁媛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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