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妻竟是他人之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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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6:40 北京晚报 | |||||||||
丈夫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获支持 本报讯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张强还没享受到新婚的甜蜜就得知妻子已经是“有夫之妇”。为了不让自己在被骗的情况下背上“离婚”的历史,张强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今天上午,西城法院支持了张强的诉讼请求。
张强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与比自己大4岁的刘芳仅相识8天就登记结婚,可婚后1个月,刘芳就告诉他已经结过一次婚,至今这段婚姻也没有解除。面对刘芳的哀求,张强出于夫妻一场的情分不愿起诉妻子重婚,让她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到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但是宣判前,张强突然向法官提出要追究刘芳重婚的刑事责任。“婚后她还与别的男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至少已经骗了4个男人的感情,我不能纵容她继续去骗人。”张强表示处理完这段婚姻关系,还要提起刑事自诉。对于张强的指责,刘芳一直冷笑着,也不做任何辩解。 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刘芳在尚未与他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与张强办理的结婚登记应属无效婚姻。 宣判后,张强的亲属告诉记者,只有22岁的张强涉世未深,才会被人欺骗。而且新婚姻法颁布后,取消了以前单位或街道出具婚姻证明的环节,完全靠两个人自觉,实际上也让某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文中人名为化名)孙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