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盒饭超过3小时须销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6:4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北京消息:夏日炎炎,进入食物中毒高发季节。昨天,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定制盒饭快餐时留意餐盒上的出货时间,如果超过3小时,就可以向送餐单位要求退货。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16-1999送餐企业卫生规范,“送餐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标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如,请在某时某分前
据专家分析,夏秋气温高,食物超过3小时就会变质,再食用很容易引起中毒。(丁华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