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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撞擦伤脚 同伙索赔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7:24 金羊网-新快报

  “肇事者”邓小姐及时报警避免被敲诈

  新快报讯(记者 方钟)本报《今日佛山》7月5日报道了摩的司机张某在被三个男子认定为一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并索取2000元私了的情况下,越想越不明白,最后报警,让敲诈团伙乖乖现形一事(详见当日《今日佛山》头版“慢速行驶何来撞人重伤?”)。市民邓小姐看了该报道后,致电本报,称她自己和朋友不久前都遭遇了类似的事情,她估计是
有人通过制造交通事故来敲诈。

  女子脚皮擦破竟“说不出话”邓小姐说,近日她正驾驶摩托车自东向西正常慢速行使在佛平路一带,突然从侧面冲出一个骑自行车的女子。眼见自行车朝自己冲来,邓小姐赶忙刹车,但是自行车还是从侧面撞上了已停住的摩托车,那女子跌倒在地。邓小姐看到对方的脚擦伤了一点,赶忙上前将她扶起来,并关切地询问伤情。可那女子却一声不吭,邓小姐便感觉不对劲。果然不到一分钟,几个骑摩托车的男子就围了上来,用普通话说要邓小姐赔偿800元钱。聪明的邓小姐知道不妙,忙说好商量,顺势把自己的摩托车推到路边,并趁对方不注意掏出手机报警。几个男子见邓小姐和110通话,忙说:“用不着报警,我们私下解决就可以了。”邓小姐坚持等警察来解决,那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即一哄而散。而撞车女子却打电话叫来一个男子,那男子声称是女子的老公。“老公”要求邓小姐赔偿200元,邓小姐还是坚持等警方来再处理。不久警察便来到现场。警察看了之后建议邓小姐给对方100元,又把相同的意思向“老公”表示,可是“老公”听后大声说:“有没有搞错,我上次缝针,那个人给了我600元!(你这次却给这么少)”邓小姐和警察都坚持不同意,“老公”无奈只好拿了邓小姐给的100元带着女子走了。

  伤者“老公”故伎重演被识破令邓小姐奇怪的是,几天后,当她路过同一地点时,竟发现“老公”又因撞车纠纷在和别人争执,要求赔偿。而邓小姐的几个朋友也告诉她有过相似的遭遇。于是她特意咨询了交警,得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她估计有人恶意利用法律空当,在制造交通事故,以便敲诈勒索。为此,记者近日咨询了佛山市公安部门后得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从而敲诈勒索的,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程度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甚至是《刑法》加以处置。公安部门提醒市民,行车时提高警惕,万一遇到类似邓小姐的遭遇,最好先报警,不要私下了结。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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