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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江苏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8:07 扬子晚报

  在省委颁布《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一周年之际,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和新华日报联合举办的“2005法治江苏论坛”昨天在南京举行。

  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寿亭出席论坛并讲了话。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主持开幕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之焯、省高院院长公丕祥等出席。

  上午,论坛由我国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教授作《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结束后,王寿亭首先代表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应松年教授表示感谢。他说,这既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辅导课,也是对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江苏工作的有力指导。《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法治江苏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全省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但总的来看,法治江苏建设才刚刚破题,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王寿亭说,建设法治江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只有切实加强法治江苏建设,才能为社会提供更明确的行为规则,使人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奠定社会和谐的法律基础;才能更好地促进严格执法,用法治手段有效地降低和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才能加强对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确保用权为民、预防腐败;才能提高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

  王寿亭强调,建设法治江苏必须紧紧抓住依法行政这个关键。行政权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承担着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的诸多功能,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社会和谐的形成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影响。坚持依法行政,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点,也是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有序运转的关键。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政府权力本位”观念向“公民权力本位”观念转变,由“公民责任”向“政府责任”转变,牢固树立遵法守法意识;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每年解决一、两个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我省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各级党委要努力提高领导法治江苏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在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执法部门同志的发言后林祥国作了简短总结。他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切实抓好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突破口;三要以创新的思路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省高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公丕祥,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杨海坤,苏州市市长阎立,省工商局副局长贺寿天,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薛济民等先后演讲和发言。

  据了解,本次论坛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组委会共收到论文228篇。这些论文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结合各自的实践,就依法行政中的本质内涵、指导原则、推进目标、建设步骤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不少富有创见的观点和建议。(沈峥嵘金伟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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