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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家当贱卖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9:03 东南快报

  前天下午,记者在郑州市卫生路北段的一处三层楼的民宅里看到,各个房间地板上凌乱地堆放着一些废弃的杂物,20余个窗户也已被拆掉,乍一看,还以为这户民宅正在拆迁,这家人准备搬走,但事实并非如此,原来是这户居民家中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与四五个十几岁大的网友把家里的东西几乎全给卖了,四五十万元的家产总共就卖了2000元。

  窗户框都被拆了

  在这户居民家中,男主人盘着腿坐在地板上,正闷着头抽烟,旁边是一个架子搭的临时床,床上放着一条没有叠的被子。

  从一楼到三楼,每间房的门和门框、每间房的窗户和窗框都已被拆掉,裸露着红砖和水泥块。房子里不但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连二楼厨房的碗筷也不见了,空调、抽油烟机更是被悉数摘走。

  男主人说,他和妻子是做生意的,一家人平时住另一套离店铺比较近的房子,家里有个11岁的儿子小辉,上小学五年级,平时喜欢玩电脑游戏,经常待在网吧里。

  10多天前,因为反对儿子上网吧,他把儿子训了一顿,小辉负气从家里拿了300元钱出走,一连十几天找不到人。其间,夫妻俩也来过卫生路的住处,但每次来都看见大门紧锁,就又到别处找去了。

  3天前,由于什么地方都找遍了还是没一点消息,夫妻俩又回到这里。他说“那天刚一走到门口我就惊呆了,只见自己家连大门都没了,家里所有东西,包括铝合金门窗都不翼而飞。”在查看中,他发现小辉在三楼阳台席地而睡,赶忙问是怎么回事。

  原来,小辉出走后和亲戚家年龄相仿的哥哥一起,白天去网吧玩游戏,晚上就一直在这里住。没几天,小辉带的钱就花完了,他们就找来4个在网吧认识的十几岁男孩商量,最后决定趁小辉父母不住这里,把他家东西卖掉换钱出去玩。于是,那几个大男孩帮忙找来收废品的人开始卖小辉家的东西,家具、保险柜等被分几次卖掉,钱一花完又接着卖,前前后后卖了2000元。

  损失估计有40万元

  正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女主人回来了,面对记者,她只是不断地摇头叹气。

  “这是一个完整的家呀,现在你看看,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煤气灶一件都没有了,家具也被卖了。”她说,她和爱人做了多年生意才买了这处民宅,几年前把一楼和二楼全部装修了一下,家电、家具一应俱全。“谁想到,家成了这个样子,我的两件价值3万多元的貂皮大衣也被卖了。被卖掉的还有保险柜、名烟名酒以及一些字画,估计损失得有个40万元。”

  她和爱人已与另外几个孩子的家长见过面,看到她家的境况,家长们均表示愿意适当地进行赔偿。同时,她也希望来她家收废品的人能及时归还一些贵重物品,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家当可以依法追回

  昨天,郑州市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士海告诉记者,按照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小辉等人处理这么大数额家当的行为是无效的,即使他们自己的东西,如果数额较大、与他们的智力状况、判断能力不相符的话,也无权处理,要处理的话须征得监护人的同意。他认为,小辉的家长首先是找到收废品的人进行协商,如果不退的话,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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