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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状元”也应依法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9:03 东南快报

  今年高考揭榜后,社会各界纷纷重奖状元,广东某高校开出的新生奖学金最高数额,一举创下多年来的最高纪录10万元!甚至有省物理科高考状元,获得奖学金20多万!

  记者从中山市教育部门获悉,中山市重奖高考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学生,“为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少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更多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为祖国和家乡建设贡献聪明才智,中山市政府拨出专款,对优秀学子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包括,对品学兼优,
高考五大学科总分名列全市前20名的学生、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得免试保送资格被高校录取的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另外,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也奖励被清华、北大录取的中山市户籍学生,今年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生可获3万元奖金。”

  昨天,中山市地税局专家叶灶树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税法规定,高考状元所得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国家法律规定,除非是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学生奖励,才可以免税!”“所以,高考状元们获得的数万元奖金,都不能免税。”“海南高考状元禁报本一批”追踪

  李洋妈妈:让孩子复读一年

  海南省教育厅终于祭出铁腕政策,昨天,海南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取消了李洋等共28名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的资格。据了解,这28名考生全部来自海天学校,并且大多原籍湖北。

  据精英学校的校长介绍,前天李洋和他妈妈曾经到过精英学校,他们已经知道被限报。李洋的妈妈认为,这对孩子太不公平,早知道当时还不如考差一点点,这样也能够被清华录取,就不会因为是理科状元而引来这么多的事了。李洋妈妈称决定让李洋复读一年。(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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