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起草医疗纠纷预防规定 借纠纷闹事者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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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1:5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实习生 仇丽华 记者 张星)面对不断增多的冲突较大的医患纠纷,有关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处置办法,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据悉,由江苏省部分专家起草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提交到相关部门,等待审议批准。 江苏省有关部门在对医患纠纷进行调研后发现,近年来,医患纠纷日趋增多,呈高
《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突出了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的力度,比如对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书写大小字报、散发传单、堵塞交通等行为,现场民警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占据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的办公和诊疗秩序的行为,现场民警应当予以制止,经教育无效的依法强行带离现场;对社会闲杂人员利用医疗纠纷闹事取利的行为,现场民警要注意搜集证据,一经查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 南京脑科医院医务处主任刘三源介绍,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规定》,并通过建立报告制度、设立警务室、派驻专职民警等有效措施,以确保在医疗纠纷引发治安事件时,能够及时出警,平息事态,遏制医疗争议治安事件高发势头,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和医疗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