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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何“看上去较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3:1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姜欣蔚)本报14日一版刊发了我市6月份及上半年商品住房销售情况后,市民张女士致电党报热线认为,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6月份及上半年我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分别为2775元/平方米和2612元/平方米,但目前在市区很难找到这一价位的商品住房。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造成我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看起来较低”的原因是多方
面的。首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统计范围不仅限于市内五区,还包括长清区。由于长清区房价较市内五区低,会将销售均价往下拉一些;其次,由于市区的房价偏高,商品住房交易量明显低于郊区,郊区房价低而且成交量大,这也是造成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看起来较低”的重要因素;第三,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房管部门公布的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是对我市商品住房整体价格水平的反映,并不是所有商品住房交易价格的简单平均。此外,出于避税等方面的考虑,可能有的商品住房销售商向房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比实际情况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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